航空運籌服務業 啟運前 (Ready for Carriage) 與落地後 ( After Landing) 關務作業 (Customs formalities)服務人員認證試題探討:
關務名詞解釋 | 通關業務常見問題 通用部份 | 報關前準備工作 Ready for Clearance |
通關業務常見問題 費用部份 | 通關業務常見問題 進口部份 | 物流中心 |
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 | 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 貨品輸入管理辦法 |
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 | 海關事後稽核作業規定 | 進出口貨物預行報關處理準則 |
海關緝私條例 | 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 快遞貨物簡易申報通關作業規定 |
關稅法 |
申報人:
進口貨物之報關,應由「納稅義務人」(收貨人、提貨單持有人或貨物持有人)或受委託之「報關行」繕具(或由電腦列印)「進口報單」【簡5105(通關自動化使用表格編號);關01001(表格文件編號)】「遞交」或「傳輸」海關辦理。
報關期限:
(一)進口貨物應自裝載貨物之運輸工具進口日之翌日起「十五日」內向海關申報。
(二)船公司已向海關申報進口艙單者,納稅義務人得檢齊報關應備之各項單證,向海關預行報關。
(三)「報關期限」之認定,未實施通關自動化單位及「未連線者」,以報單遞交海關完成收單手續之日期為準。「連線者」,以訊息傳輸送達通關網路之
日期為準。出口及轉運貨物,認定方式相同。
(四)進口貨物應由納稅義務人自裝載貨物之運輸工具進口之翌日起十五日內向海關辦理報關。不依規定期限報關者,自報關期限屆滿之翌日起,按日加徵滯報費新台幣二百元。上述滯報費徵滿二十日仍不報關者,由海關將其貨物變賣。
貨物通關方式
(一)C1通關方式:出口貨物可立即裝船出口;進口貨物則於完成繳納稅費手續,即可持憑電腦列印之放行通知及原提貨單證前往貨棧提貨。其書面報單及其他有關文件正本,出口案件應由報關人列管一年,進口案件列管二年,海關於必要時得命其補送或前往查核。
(二)C2通關方式:報關人於連線報關後,須於翌日海關辦公時間終了前補送書面報單及其他有關文件正本,經審核相符後通關放行。
(三)C3通關方式:報關人除於上開時間內檢送書面報單及其他有關文件正本外,進口貨物並應自報關日起十日內申請會同海關驗貨關員查驗貨物,再由業務單位審核及分類估價後通關放行。
二十四小時通關作業:
目前海關主要通關作業項目大多均已實施二十四小時通關作業,如旅客之入、出境、過境行李檢查及入境旅客隨身攜帶應稅行李物品稅放之通關;另如進出口貨物二十四小時受理電腦連線傳輸報單、以免審免驗方式通關案件之貨物提領、快遞貨物之通關提領、貨物於船(機)邊驗放、電腦連線傳輸艙單、轉運申請書及准單之核發等,均已實施二十四小時辦理通關。對於其他尚未實施二十四小時通關之作業項目,海關實施於正常上班時間外之加班服務緊急通關提貨之便捷措施如下:
(一)各關稅局一致實施部分:
1、星期一至星期五:進出口人於下班前一小時向海關提出申請,海關均派員辦理通關業務。
2、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派員辦理進出口貨物通關業務。(高雄關稅局進口組、出口組及保稅組每週六上午,依廠商申請,機動派員辦理通關業務)
(二)各關稅局個別實施部分:
各關稅局依其業務特性及業者需求,分別實施下列在辦公時間外辦理通關之措施:
1、基隆關稅局:
(1)每週六上午八時至十二時於該局局本部服務中心設有單一窗口處理急需通關案件,其他分支局則在例假日之前一日下午四時前接受商民申請,調整人力派員加班辦理進出口貨物通關作業。
(2)設立「策略聯盟廠商通關單一窗口」,策略聯盟廠商如於週一至週五下班時間(或例假日)需辦理貨物通關者,可於當日(或例假日之前一日)下午四時前,向單一窗口提出申請,由單一窗口對口人轉請各通關單位辦理。
(3)稽查組於夜間設置「推廣貿易服務費具結窗口」,提供商民暫時具結欠費服務,俾憑辦理通關作業。
2、台北關稅局:
(1)為因應廠商對於重量超過快遞貨物限重(七十公斤)之空運進出口貨有急迫通關需要,已公告自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起實施「廠商急需辦理一般空運進出口通關驗放作業規定」,此類貨物如需海關加班辦理通關者,可在貨物進倉後, 以書面方式敘明報單號碼、提單號碼、貨名並檢附報單、發票及進倉資料等相關文件,向原通關單位或快遞機放組申請加班辦理通關。
(2)台北關稅局駐郵局支局:星期六上午(08 : 30 ~ 12 : 30)維持正常通關作業,以便利民眾提領郵包。並自九十一年九月一日起,星期日上午必要時派員加班處理快捷郵件(包)之通關作業。
3、台中關稅局:
(1)配合空運出口貨物一段式通關,派員以彈性上班方式 (14 :00 ~ 22 : 00)專責處理空運出口貨物之通關。並由該局稽查課夜勤人員處理未能於上述期間完成通關之空運出口報單。
(2)台中關稅局進口課郵務股:星期六上午(08 : 30 - 12 : 30)均派員處理快捷郵件(包)之通關作業。
4、高雄關稅局:
對空運出口貨物於(05:30-08:30及18:30)以後收單有立即放行需要者,徵收逾時投單特別處理費。一般進口貨物有緊急提貨需要者,只要於下班前提出申請,均以預先報關或派員加班辦理因應。
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日海關公告
通關作業透明化:
(一)為加強通關作業透明化及便民服務,本總局已將海運通關資料庫及空運通關資料庫全面上網,提供貨物通關動態資料查詢服務,俾進出口通關相關業者能即時有效掌握貨物通關資訊(包括進倉、收單、銷艙、分估、驗貨、繳稅、放行、結關、審核..等);同時呼籲報關行於受理委託報關後,儘速將報單號碼提供廠商,俾落實通關作業透明化之目標。
(二)通關資料庫提供查詢項目,包括進口報單通關流程、出口報單通關流程、進口通關補單資料、出口通關補單資料、船隻預報截止收貨、出口報單退關轉船、艙單資料、進口貨物進倉、稅則稅率、出口貨物進倉、出口報單放行資料、出口費用欠費資料、開航預報資料、船隻掛號資料、海運進口艙單各卸存地櫃數、轉運申請書通關流程、出口副報單核發等。
(三)進出口人可於任何時間利用辦公室之電腦上網,以報單或提單(僅空運)號碼查得進出口貨物通關狀況。
關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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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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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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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基隆關稅局進口組 | 副組長 | (02)24273963 |
AA基隆關稅局出口組 | 副組長 | (02)24273965 |
AA基隆關稅局稽查組 | 副組長 | (02)24280825 |
AA基隆關稅局倉棧組 | 副組長 | (02)24220643 |
AW基隆關稅局五堵分局進口 | 副分局長 | (02)86476462 |
AW基隆關稅局五堵分局出口 | 課長 | (02)86486220轉2205 |
AE基隆關稅局六堵分局進口業務一課 | 編審 | (02)24518111轉230 |
AE基隆關稅局六堵分局出口業務課 | 課長 | (02)24518111轉130 |
AT基隆關稅局桃園分局(一)進出口 | 副分局長 | (03)3798275 |
AL基隆關稅局桃園分局(二)進出口 | 課長 | (03)3260534 |
AH基隆關稅局花蓮分局業務課(進出口) | 課長 | (03)8226145轉206 |
AN基隆關稅局六堵分局第二辦公室(進出口) | 副分局長 | (02)24555460 |
AS基隆關稅局蘇澳派出課(進出口) |
課長 | (03)9961106轉22 |
CA台北關稅局進口組 | 副組長 | (03)3834161轉202 |
CA台北關稅局出口組 | 副組長 | (03)3834161轉303 |
CA台北關稅局保稅組 | 副組長 | (03)3834161轉402 |
CI台北關稅局稽查組 | 副組長 | (03)3982292 |
CH台北關稅局外棧組 |
副組長 (負責永儲貨棧通關業務) |
(03)3839522 |
CL台北關稅局外棧組 | 副組長 (負責遠翔貨棧通關業務) | (03)3545012 |
CD台北關稅局快遞機放組 | 副組長 | (03)3833657 |
CP台北關稅局台北郵局支局 | 副支局長 | (02)27040798 (02)27055280轉201 |
CS台北關稅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支局 | 副支局長 | (03)5790387 (03)5639510 |
DT台中關稅局台中加工出口區支局 | 副支局長 | (04)25324594 |
DM台中關稅局麥寮支局 | 副支局長 | (05)6812061 |
DA台中關稅局進口課 | 稽核 | (04)26565101轉212 |
DA台中關稅局出口課 | 股長 | (04)26565101轉110 |
DB台中關稅局保稅課 | 股長 | (04)26565101轉142 |
DA台中關稅局稽查課 | 秘書 | (04)26565101轉142 |
BA高雄關稅局進口組 | 副組長 | (07)5628170 |
BA高雄關稅局出口組 | 副組長 | (07)5628203 |
BB高雄關稅局保稅組 | 副組長 | (07)5628237 |
BC高雄關稅局前鎮分局 | 副分局長 | (07)8237303 |
BE高雄關稅局中興分局(一) | 副分局長 | (07)5727103 |
BD高雄關稅局中興分局(二) |
副分局長 | (07)8137630 |
BF高雄關稅局高雄機場分局 | 副分局長 | (07)8057756 |
BN高雄關稅局加工出口區分局(一) |
副分局長 | (07)3640121 |
BG高雄關稅局金門辦事處 |
主任 | (082)337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