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協電子貨運展望
May 05,2010
【貨運承攬業-空運】
「2010年版國貿條規」鮑理事長學超專訪
文■楊璧慧 圖■陳素芳
台灣向以高科技及農產品聞名全球,對於主要運送高科技及新鮮蔬果等高價或時效性產品的空運公司而言,即將推出的「2010年版國貿條規」(INCOTERMS 2010),所產生的影響為何?又如何因應?
航空貨運市場隨著運籌服務使用者〈Logistics Service User〉、運籌服務提供者〈Logistics Service Provider〉認知與供需關係改變,自2006年科技製造業移地生產成為風氣後,本業雖以中小企業為核心亦發現隨行趨勢。台灣服務商業模式、供應商存貨管理〈VMI-Vendor Management Inventory 〉、實體管理服務(Entity Management Service) 共同管理服務(Common Management Service).等需求導引航空貨運作業從使用舊有系統半自動本土營運作業進展升級使用系統介面半連接跨國營運作業,2009年開始更邁入整合系統介面無國界營運集成作業,台灣自2009年月成為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認證為電子貨運國家,桃園與高雄為電子貨運機場。現任國際航空運輸協會中央治理委員〈IATA e Freight Central Action Group〉、台北市航空貨運承攬商業同業公會〈The Association of Airfreight Forwarding & Logistics〉理事長暨亞太航空貨運聯合會〈Federation of Asia Pacific Aircargo Associations〉理事長鮑學超指出,「INCOTERMS 2010」的修訂適時填補「INCOTERMS 2000」及「INCOTERMS 2004」國貿條規供需認知差異;對將影響到貿易文件、關務文件及運輸三種文件之製作,更希望相關產官學廣為宣導,以避免對費用收取流程與流速之影響。因此,呼籲買賣雙方應在貿易文件中載明國貿條規依據,以釐清買賣雙方之間的責任為何。
空運快速即時 高科技產品居多
鮑學超表明,台灣與世界各國空運服務商業模式與作業最大的不同點,為配合整體供應鏈〈Entire Supply Chain〉需求,在於貨運承攬業提供多項選擇從單一貨運承攬以至複合運籌與物流終端到終端(end to end),的整合性單一窗口服務(Comprehensive/Transparency/Flexibility & Cooperative Single-Window Service),也就是自基礎提貨服務衍生到貨物送交至客人手裡的一站式服務。
國內共有逾1,009家航空貨運承攬業者,雖然空運只約占台灣貨物進出口總重量的0.5%,台灣空運之現代與未來,將自物流產品〈大多數空運的貨物都是有時效性〉轉型高價值的貨物,包括像是高科技產品、醫療用品、生鮮貨品、生技醫學、生技化學、放射性醫學、放射性化學、放射性能源、環保需求乃至胚胎、臍帶血、器官之儲存運輸等等。註:當詢問必須使用空運產品時,鮑學超舉例,精密性機具在運送過程中不能發生振動,否則會影響貨物的安全性,無替代方式運輸可能時這時就必須走空運。
根據民航局資訊,航承統計分析顯示,2008年台灣前20大出口貿易國中,依序為中國大陸、美國、日本、香港、德國、韓國、新加坡、英國、泰國、荷蘭、廬森堡、馬來西亞、越南、印度、法國、澳洲、義大利、印尼、澳門及西班牙;在直接及間接空運排名中中國大陸排名第一,前20出口貿易需求提供者,亞太共11個國家與地區。
新版國貿條規 應加強宣導與說明
2010年版國貿條規(國際商會第二次草擬稿本)將2000年國貿條規架構的E、F、C及D共4大類型的13種交貨條件,修減為11種交貨條件,包括使用任何運送方式為條件(6種),以及僅使用海運為條件(5種)。
其中任何運送方式條件包括:EXW(工廠交貨條件)、FCA(貨交運送人條件)、CPT(運費付訖條件)、CIP(運費保費付訖條件)、DAP(目的地交貨條件)、DDP(稅訖交貨條件)六種。
鮑學超建議,依據新的國貿條規之修訂對業界宣導時希望應就:
1.適用〈Explicabilities〉、2.範圍〈Scope〉、3.分類〈Classification〉、4.識別〈Identification〉、5.包裝〈Packing〉、6.標籤〈Marking & Labeling〉、7.文件〈Documentation〉、8.運作〈Handling〉、10.修正〈Irregularity & Correction〉等十個重要環節分析審視教財以利市場抽透度〈Penetration〉。
國貿條規修訂 必須結合實務
在航空貨運承攬業擁有超過30年資歷的鮑學超表示,INCOTERMS 2010無法取代所有現行的貿易條規2000, 2004,因為其中尚有直接、間接與衍生性的影響因素。
鮑學超指出,所有學理之間的運作都僅屬於靜態的探討,而實務當中卻有太多東西是屬於動態,業界的實務操作不僅包含過去、現在與未來,還包括了顯性與隱性等條件。
就整個台灣貿易而言,若用產值分析,在所謂的80/20法則之下,可以發現買賣雙方之間不僅是供應與需求的關係,現已逐漸轉變為夥伴關係,既是供應商也是買主的例子多不勝數。
鮑學超舉例,像某些台灣電子廠同時為數家知名3C企業代工,因使用共同的倉庫,貨與貨之間並無真正移動,只是在電腦上的數字的移動。因此,稅前交貨(DDU)或稅訖交貨(DDP)等國貿條規,基本上對這些代工廠並無任何影響。
全球貿易便捷化 電子貨運興起
在提到新版國貿條規修訂影響之際,就不得不另提及國際貿易中最重要的貿易便捷化及貨物安全兩大面向。
在全球貿易便捷化下,先進國家已紛紛發展電子通關系統,但格式都不相同,而部分國家貨主及航商仍透過傳真、電子訊息或書面遞送通關文件;一旦貨物下落不明,因各國表單編碼與格式均不同,貨物不但追蹤不易,且造成海關稽核困難,將嚴重影響供應鏈安全。
有鑑於此,國際關務組織 (WCO) 因此發展一套全球標準的國際貨物編碼,稱為國際貨物唯一追蹤碼(Unique Consignment Reference,簡稱UCR),用來有效的追蹤管理每一批貨物,達到跨國界之全程貨物安全管理,並促進全球貿易便捷的目標。
此外,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於2006年推行航空貨運無紙化辦公,已連接瑞典、英國、荷蘭、加拿大、香港及新加坡等主要貨運航線實施無紙化,從航空公司、貨運代理公司、海關行政管理機構及各國政府間,可順利完成資訊及電子文檔的無縫交換,並提高服務品質及降低成本全球現有25國家、127機場、26航空公司以及192航承業完成航協電子航貨。註:中華航空公司、長榮航空公司以及美亞、西鐵、中菲、均輝、信可、鴻霖已完成使用航協電子航貨航空公司及航承業。
鮑學超指出,台灣推廣貿易便捷化並不等於貿易自動化,優質經貿網路更涵蓋貿易安全與貿易智慧。據其會員反映:台灣在資訊流部份無法與國際接軌;不只資訊標準,內容亦然;特別在金流部分,雖然2004年國際已可採用EDFACT而今XML,但國內銀行至今卻無法接受E化電子文件,以至於國內使用EDFACT的進出口商,因此無法順利完成銀行押匯。對此,他衷心地期望,國內銀行等相關貿易業者應加強相關之教育訓練。
圖1圖說:台北市航空貨運承攬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鮑學超指出,「INCOTERMS 2010」的修訂,將影響到貿易文件、關務文件及運輸三種文件。
圖2圖說:鮑學超建議,在推出新版的2010 INCOTERMS之前,貿易相關公部門應對廠商業者提供足夠的宣導與說明。
圖3圖說:貨物流程圖。(請美編參考附圖後重新繪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