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協電子貨運起飛


   

 

    • 新聞稿  


    • 透過航空貨運的貨品有可能多達38份文件一起運送。每年這些航空貨運所產生的紙張可以裝滿39架次的波音747。而且同時也拖慢了航空運輸貨品的效率。在1972年時,每票貨的平均送達時間是6.5天,但時至今日,我們只把時間減少12小時。因為我們並沒有充分利用目前先進的科技。空運貨物每年產生3500萬張空運提單。電子提單也被使用將近17年了,可惜的是,目前只有約15%的空運貨物在運送時使用電子提單。

      在評估過台灣的航貨治理〈Governance〉、風險〈Risky〉與法規市場環境遵循〈Compliance 〉的環境後,本會已有信心台灣是適合施行航協電子貨運〈IATA e freight〉,雖然在2006年認為是台灣並沒有簽署通常要求要具備的蒙特婁第99號協議或蒙特婁第4號議定書。IATA依原先制定的標準,已對台灣作了一次詳盡的航協電子貨運先導作業細節評估,2009年台灣在中華、長榮航空公司與台北市航空貨運承攬商業同業公會努力下完成不僅是在法規面,也對技術面、商業面的適應調整,在航協〈IATA〉全面檢視台灣推行電子貨運的可行性。透過上述資訊完成進行的航協電子貨運導入計畫。

      台灣在本會、中華航空公司與長榮航空公司共同主導下,推行電子貨運;其目標是將桃園機場與高雄機場不論是在進口或出口空運的部分,都已具備成為實施電子貨運的機場環境,而台灣自然也名列為已實施電子空運的地區之一,以配合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貿易便捷化、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及世界關務組織〈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保安需求,以提昇台灣國家競爭力。

      感謝中華、長榮、國泰、星航、盧森堡航空公司與之配合合作、在財政部關政司、關稅總局、台北關稅局、經濟部國貿局、交通部民航局與航警局提供測試環境;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與關貿網路公司提供技術支援;本會美亞捷運、信可、西鐵、均輝、中菲行)、國內四大空運倉儲公司參與企劃與測試,並協力完成台灣的空運電子資訊作業流程(e-FOP)與實體模擬測試〈Wet Run〉,成功通過IATA e-freight電子貨運進出口作業標準驗測,,特由在日內瓦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與台北中華航空公司、長榮航空公司與台北市航空貨運承攬商業同業公會共同向世界宣佈中華台北成為航協電子貨運〈IATA e freight〉國家與地區,台北與高雄成為航協電子貨運〈IATA e freight〉機場。

      發稿單位:台北市航空貨運承攬暨報關商業同業公會

      2009/11./09 :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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