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零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學超持戒研讀日記
原產地証明書
原產地證書的作用 | 原產地證書的型式 | 原產地證書的申請 |
原產地証明書的填寫 產地證書的編號 | 原產地證書的修改或重發 |
原產地証明書(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商應進口商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證機構或政府或出口商出具的証明貨物原產地或製造地的一種証明檔案。原產地證書是貿易關係人交接貨物、結算貨款、索賠理賠、進口國通關驗收、征收關稅在有效憑證,它還是出口國享受配額待遇、進口國對不同出口國實行不同貿易政策的憑證。
根據簽發者不同,原產地證書一般可分為以下三類:
1.
商檢機構出具的原產地證書,
如:商品檢驗檢疫局(CIQ)出具的普惠制產地證格式A(GSP
FORM A);一般原產地證書(CERTIFICATE
OF ORIGIN)。
2. 商會出具的產地證書,
根據我國國貿局的規定,企業最可以於貨物報關出運前、後向簽證機構申請辦理原產地證書,並嚴格按照簽證機構的要求,真實、完整、正確地填寫以下資訊:
ぇ進出口商的標簽及位址;
え運輸方式及航線;
ぉ商品嘜頭和編號;
お商品標簽、數量和重量;
か証明文字等。
四、原產地証明書的填寫
產地證書的編號(CERTIFICATE
NO。)此欄不得留空,否則證書無效。
1.
出口方(EXPORTER)填寫出口公司的詳細位址、標簽和國家(地區)名。若經其它國家或地區,需填寫轉口商標簽時,可在出口商後面填英文VIA,然後再填寫轉口商標簽、位址和國家。
2.
收貨方(CONSIGNEE)填寫最終收貨人標簽、位址和國家(地區)名。通常是外貿合同中的買方或信用證上規定的提單知會人。如信用證規定所有單證收貨人一欄留空,在這種情況下,此欄應加註“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但此欄不得留空。若需填寫轉口商標簽時,可在收貨人後面加填英文VIA,然後再寫轉口商標簽、位址、國家。
3.
運輸方式和路線(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填寫裝運港和目的港、運輸方式。若經轉運,還應註明轉運地。例如:通過海運,由上海港經香港轉運至漢堡港,應填為:FROM
SHANGHAI TO HAMBURG BY VESSEL VIA HONGKONG。
4.
目的地國家(地區)(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填寫目的地國家(地區)。一般應與最終收貨人或最終目的港(地)國別相一致,不能填寫中間商國家標簽。
5.
簽證機構用欄(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由簽證機構在簽發後發證、補發證書或加註其它宣告時使用。證書申領單位應將此欄留空。一般情況下,該欄不填。
6.
運輸標誌(MARKS
AND NUMBERS)填寫嘜頭。應按信用證、合同及發票上所列嘜頭填寫完整圖案、文字標記及包裝號碼,不可簡單填寫“按照發票”(AS
PER INVOICE NUMBER)或是“按照提單”(AS
PEER B/L NUMBER)。貨物如無嘜頭,應填寫“無嘜頭”(NO
MARK)字樣。此欄不得空留,如嘜頭多,本欄目填寫不夠,可填寫在第7、8、9欄內的空白處,如還是不夠,可用附頁填寫。
7.
商品描述、包裝數量及種類(NUMBEER
AND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填寫商品描述及包裝數量。商品標簽要填寫具體標簽,不得用概括性表述,例如服裝、食品(GARMENT、FOOD)等。包裝數量及種類要按具體單位填寫,應與信用證及其它單據嚴格一致。包裝數量應在阿拉伯數位後加註英文表述。如貨物為散裝,在商品標簽後加註“散裝”(IN
BULK)字樣。有時信用證要求在所有單據上加註合同號碼、信用證號等,可加註在此欄內。本欄的末行要打上表示結束的符號(**************),以防加添內容。
8.
商品編碼(HS
CODE)此欄要求填寫HS編碼,應與報關單一致。若同一證書包含有幾種商品,則應將相應的稅目號全部填寫。此欄不得空留。
9.
數量(QUANTITY)此欄要求填寫出口貨物的數量及商品的計量單位。如果祇有毛重時,則需填“G.W.”。
10.
發票號碼及日期(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填寫商業發票號碼及日期。此欄不得空留,為避免對月份、日期的誤解,月份一律用英文表述,如2004年3月15日,則為:
MARCH。15,2004。
11.
出口方宣告(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12.
填寫出口人的標簽、申報地點及日期,由已在簽證機構註冊的人員簽名並加蓋有中英文的印章。
13.
由簽證機構簽字、蓋章(CERTIFICATION)
14.
填寫簽證地點、日期。
簽證機構簽證人經審核後在此欄(正本)簽名,並蓋簽證印章。
1.
對簽證機構已簽發的原產地證書,當申請單位需要修改其內容時,申請單位應書面申明理由,提交已修改的產地證,並退回原證書正本。
2.
對簽證機構已簽發的原產地証明書遺失或損毀,申請單位應書面敘述遺失或損毀的原因,提交重新填制的產地證書副本或複印件。
3.
信用狀中有關原產地證書條款舉例
4.
CERTIFICATE
OF ORIGIN G.A.P.FORM A ORIGINAL AND
ONE COPY,EVIDENCING
TAIWAN AS ORIGIN OF GOODS。
FORM
A 原產地証明書一正一副,証明貨物的原產地為台灣。
5.
CERTIFICATE
OF TAIWAN ORIGIN ISSUED BY A RELEVANT AUTHORITY。台灣原產地證書,由相關的當局出具。
6.
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STATE THAT THE GOODS DO NOT CONTAIN ANY COMPONENT OF AN ISRAEL
ORIGIN WHATEVER THE PROPORTION OF SUCH COMPONENT,THE
EXPORTER OR SUPPLIER HAS NO DIRECT OR INDIRECT CONNECTION WHATSOEVER WITH
ISRAELI。產地証明書,須宣告貨物中不含任何以色列的原料和加工成分,出口商或提供者不曾與以色列有任何直接或間接聯繫。
7.
CERTIFICATE
OF ORIGIN IN TWO COPIES INDIDCATING THAT GOODS ARE OF CHINESE ORIGIN ISSUED
BY CHAMBER OF COMMERCE。由商會出具的產地証明書兩份,証明貨物原產地為台灣。
8.
CERTIFICATE
OF ORIGIN ISSUED BY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CERTIFYING THAT GOODS ARE OF CHINESE
ORIGIN IN ONE ORIGINAL AND ONE COPY THE ORIGINAL LEGALIZED BY THE A。R。E。REPRESENTATION
IN TAIWAN。
商會出具原產地証明書一正一副,正本須由阿聯酋駐台灣代表簽證。
原產地証明申請書
原產地証明書一正一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