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超持戒研讀日記

二千零二年十月三日

探討上海運籌市場與流程《肆》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指南

 

預錄入編號

海關編號

進口口岸

備案號

進口日期

申報日期

經營單位

運輸方式

運輸工具名稱

提運單號

收貨單位

貿易方式

征免性質

徵稅比例

許可證號

起運國

裝貨港

境內目的地

批准文號

成交方式

運費

保費

雜費

合同協定號

件數

包裝種類

毛重(公斤)

淨重(公斤)

集裝箱號

隨附單據

用途

標記嘜碼及備註

項號

商品編號

商品名稱

原産國

數量及單位

單價

總價

幣制

征免

稅費徵收情況

錄入員

錄入單位

填制日期

申報單位

海關審單批註欄

 

 

 

 

 

 

                     

 

 

進口口岸/出口口岸


指貨物實際進(出)我國關境口岸海關的名稱。�D
本欄目應根據貨物實際進(出)口的口岸海關選擇填報《關區代碼表》中相應的口岸海關名稱及代碼。
加工貿易合同項下貨物必須在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或分冊,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海關辦理報關手續,《登記手冊》限定或指定的口岸與貨物實際進出境口岸不符的,應向合同備案主管海關辦理《登記手冊》的變更手續後填報。
進口轉關運輸貨物應填報貨物進境地海關名稱及代碼,出口轉關運輸貨物應填報貨物出境地海關名稱及代碼。按轉關運輸方式監管的跨關區深加工結轉貨物,出口報關單填報轉出地海關名稱及代碼,進口報關單填報轉入地海關名稱及代碼。
其他未實際進出境的貨物,填報接受申報的海關名稱及代碼。

 

備案號


指進出口企業在海關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或征、減、免稅審批備案等手續時,海關給予《進料加工登記手冊》、《來料加工及中小型補償貿易登記手冊》、《外商投資企業履行産品出口合同進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記手冊》(以下均簡稱《登記手冊》)、《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以下簡稱《征免稅證明》)或其他有關備案審批文件的編號。 �D
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個備案號。�D

具體填報要求如下:�D

1.加工貿易合同項下貨物,除少量低價輔料按規定不使用《登記手冊》的外,必須在報關單備案號欄目填報《登記手冊》的十二位編號。�D

加工貿易貨物憑《征免稅證明》轉爲享受減免稅進口貨物的,進口報關單填報《征免稅證明》編號,出口報關單填報《登記手冊》編號。�D

2. 凡涉及減免稅備案審批的報關單,本欄目填報《征免稅證明》編號,不得爲空;�D

3.無備案審批文件的報關單,本欄目免予填報。�D
備案號長度爲12位,其中第1位元是標記代碼。備案號的標記代碼必須與“貿易方式”及“征免性質”欄目相協調,例如:貿易方式爲來料加工,征免性質也應當是來料加工,備案號的標記代碼應爲“B”。�D

進口日期/出口日期


進口日期指運載所申報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的日期。本欄目填報的日期必須與相應的運輸工具進境日期一致。
出口日期指運載所申報貨物的運輸工具辦結出境手續的日期。本欄目供海關列印報關單證明聯用,預錄入報關單及EDI報關單均免於填報。
�D 無實際進出境的報關單填報辦理申報手續的日期。�D
本欄目爲6位元數,順序爲年、月、日各2位。

申報日期


指海關接受進(出)口貨物的收、 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申請辦理貨物進(出)口手續的日期。�D
預錄入及EDI報關單填報向海關申報的日期,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由審單關員按實際日期修改批註。
本欄目爲6位元數,順序爲年、月、日各2位。�D

經營單位


經營單位指對外簽訂並執行進出口貿易合同的中國境內企業或單位。�D
本欄目應填報經營單位名稱及經營單位編碼。經營單位編碼爲十位元數位,指進出口企業在所在地主管海關辦理註冊登記手續時,海關給企業設置的註冊登記編碼。
特殊情況下確定經營單位原則如下:�D

1
�P 援助、贈送、捐贈的貨物,填報直接接受貨物的單位;�D
2
�P進出口企業之間相互代理進出口,或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委託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代理進出口的,填報代理方;
3
�P外商投資企業委託外貿企業進口投資設備、物品的,填報外商投資企業。

運輸方式


指載運貨物進出關境所使用的運輸工具的分類。�D
本欄目應根據實際運輸方式按海關規定的《運輸方式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運輸方式。�D
特殊情況下運輸方式的填報原則如下:�D

1.
非郵政方式進出口的快遞貨物,按實際運輸方式填報;�D
2.
進出境旅客隨身攜帶的貨物,按旅客所乘運輸工具填報;�D
3.
進口轉關運輸貨物,按載運貨物抵達進境地的運輸工具填報,出口轉關運輸貨物,按載運貨物駛離出境地的運輸工具填報;�D
4.
無實際進出境的,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填報《運輸方式代碼表》中運輸方式“0”(非保稅區運入保稅區和保稅區退區)、“1”(境內存入出口監管倉庫和出口監管倉庫退倉)、“7”(保稅區運往非保稅區)、“8"(保稅倉庫轉內銷)或“9”(其他運輸)。�D

運輸工具名稱


指載運貨物進出境的運輸工具的名稱或運輸工具編號。�D
本欄目填制內容應與運輸部門向海關申報的載貨清單所列相應內容一致。
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個運輸工具名稱。�D

具體填報要求如下:�D

1.
江海運輸填報船舶呼號(來往港澳小型船舶爲監管簿編號)+“/”+航次號;�D
2.
汽車運輸填報該跨境運輸車輛的國內行駛車牌號+“/”+進出境日期(8位元數位,即年年年年月月日日,下同);�D
3.
鐵路運輸填報車次(或車廂號)+“/”+進出境日期;�D
4.
航空運輸填報航班號+進出境日期+“/”+總運單號;�D
5.
郵政運輸填報郵政包裹單號+“/”+進出境日期;�D
6.
進口轉關運輸填報轉關標誌“@”+轉關運輸申報單編號;出口轉關運輸只需填報轉關運輸標誌“@” ;
7.
其他運輸填報具體運輸方式名稱,例如:管道、馱畜等。�D
8
.無實際進出境的加工貿易報關單按以下要求填報:�D

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及料件結轉貨物,應先辦理結轉進口報關,並在結轉出口報關單本欄目填報轉入方關區代碼(前兩位)及進口報關單號, 即“轉入ⅩⅩ(關區代碼)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進口報關單號)”。按轉關運輸貨物辦理結轉手續的,按上列第6項規定填報。�D

加工貿易成品憑《征免稅證明》轉爲享受減免稅進出口貨物的,應先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並在出口報關單本欄目填報進口方關區代碼(前兩位)及進口報關單號。
上述規定以外無實際進出境的,本欄目爲空。�D

提運單號


指進出口貨物提單或運單的編號。�D
本欄目填報的內容應與運輸部門向海關申報的載貨清單所列相應內容一致。�D
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個提運單號,一票貨物對應多個提運單時,應分單填報。�D
具體填報要求如下:�D

1
.江海運輸填報進口提單號或出口運單號;
2
.汽車運輸免於填報;�D
3.
鐵路運輸填報運單號;�D
4.
航空運輸填報分運單號,無分運單的填報總運單號;�D
5.
郵政運輸免於填報;�D
6.
無實際進出境的,本欄目爲空。�D

進口轉關運輸免於填報。

收貨單位元/發貨單位


收貨單位指已知的進口貨物在境內的最終消費、使用單位,包括:�D

⒈自行從境外進口貨物的單位;�D
⒉委託有外貿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進口貨物的單位。�D

發貨單位指出口貨物在境內的生産或銷售單位, 包括:�D

⒈自行出口貨物的單位;�D
⒉委託有外貿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出口貨物的單位。�D

本欄目應填報收、發貨單位的中文名稱或其海關註冊編碼。�D
加工貿易報關單的收、發貨單位應與《登記手冊》的“貨主單位”一致�D

貿易方式(監管方式)


本欄目應根據實際情況,並按海關規定的《貿易方式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貿易方式簡稱或代碼。�D
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種貿易方式。�D
加工貿易報關單特殊情況下填報要求如下:�D

1
�P少量低值輔料(即5000美元以下 ,78種以內的低值輔料) 按規定不使用《登記手冊》的,輔料進出口報關單填報“低值輔料”。使用《登記手冊》的,按《登記手冊》備案的貿易方式填報。
2
�P三資企業按內外銷比例爲加工內銷産品而進口的料件或進口供加工內銷産品的料件,進口報關單填報“一般貿易”。

三資企業爲加工出口産品全部使用國內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報關單填報“一般貿易” 。

3
�P加工貿易料件結轉或深加工結轉貨物,按批准的貿易方式填報。�D
4
�P加工貿易料件轉內銷貨物(及按料件補辦進口手續的轉內銷成品)應填制進口報關單,本欄目填報“(來料或進料)料件內銷”;加工貿易成品憑《征免稅證明》轉爲享受減免稅進口貨物的,應分別填制進、出口報關單,本欄目填報“(來料或進料)成品減免”。
5
�P加工貿易出口成品因故退運進口及複出口, 以及複運出境的原進口料件退換後複運進口的,填報與《登記手冊》備案相應的退運(複出)貿易方式簡稱或代碼。
6
�P備料《登記手冊》中的料件結轉入加工出口《登記手冊》的,進出口報關單均填報爲“進料餘料結轉”。�D
7
�P保稅工廠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根據《登記手冊》填報相應的來料或進料加工貿易方式。

征免性質


指海關對進出口貨物實施征、減、免稅管理的性質類別。�D
本欄目應按照海關核發的《征免稅證明》中批註的征免性質填報,或根據實際情況按海關規定的《征免性質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征免性質簡稱或代碼。�D
加工貿易報關單本欄目應按照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中批註的征免性質填報相應的征免性質簡稱或代碼。特殊情況下填報要求如下:�D

1
�P保稅工廠經營的加工貿易,根據《登記手冊》填報 “進料加工”或“來料加 工”;�D
2
�P三資企業按內外銷比例爲加工內銷産品而進口料件,填報“一般徵稅”或其他相應徵免性質;
3
�P加工貿易轉內銷貨物,按實際應享受的征免性質填報(如一般徵稅、科教用品、其他法定等);
4
�P料件退運出口、成品退運進口貨物填報“其他法定”;�D
5
�P加工貿易結轉貨物本欄目爲空。�D

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種征免性質。�D

徵稅比例/結匯方式


徵稅比例僅用於“非對口合同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代碼“0715”) 進口料、件的進口報關單,填報海關規定的實際應徵稅比率,例如5%填報5,15%填報15。�D
出口報關單應填報結匯方式,即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收結外匯的方式。本欄目應按海關規定的《結匯方式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結匯方式名稱或代碼。

許可證號


應申領進(出)口許可證的貨物,必須在此欄目填報外經貿部及其授權發證機關簽發的進(出)口貨物許可證的編號,不得爲空�D
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個許可證號。�D

裝貨港/指運港


裝貨港指進口貨物在運抵我國關境前的最後一個境外裝運港。
指運港指出口貨物運往境外的最終目的港;最終目的港不可預知的,可按盡可能預知的目的港填報。
本欄目應根據實際情況按海關規定的《港口航線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港口中文名稱或代碼。
無實際進出境的,本欄目填報“中國境內”(代碼“0142”)。

起運國(地區)/運抵國(地區)


起運國(地區)指進口貨物起始發出的國家(地區)。�D
運抵國(地區)指出口貨物直接運抵的國家(地區)。�D
對發生運輸中轉的貨物,如中轉地未發生任何商業性交易,則起、抵地不變,如中轉地發生商業性交易,則以中轉地作爲起運/運抵國(地區)填報。�D
本欄目應按海關規定的《國別(地區)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起運國(地區)或運抵國(地區)中文名稱或代碼。�D
無實際進出境的,本欄目填報“中國”(代碼“142”)。�D

境內目的地/境內貨源地


境內目的地指已知的進口貨物在國內的消費、使用地或最終運抵地。�D
境內貨源地指出口貨物在國內的産地或原始發貨地。�D
本欄目應根據進口貨物的收貨單位、出口貨物生産廠家或發貨單位所屬國內地區,並按海關規定的《國內地區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國內地區名稱或代碼。

批准文號


進口報關單本欄目用於填報《進口付彙核銷單》編號�D
出口報關單本欄目用於填報《出口收彙核銷單》編號。

成交方式


本欄目應根據實際成交價格條款按海關規定的《成交方式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成交方式代碼。
無實際進出境的,進口填報CIF價,出口填報FOB價。

運費


本欄目用於成交價格中不包含運費的進口貨物或成交價格中含有運費的出口貨物,應填報該份報關單所含全部貨物的國際運輸費用。可按運費單價、總價或運費率三種方式之一填報,同時注明運費標記,並按海關規定的《貨幣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幣種代碼。
運保費合併計算的,運保費填報在本欄目。�D
運費標記 “1”表示運費率,“2”表示每噸貨物的運費單價, “3”表示運費總價。例如:�D
5
%的運費率填報爲5;�D
24
美元的運費單價填報爲502/24/2;�D
7000
美元的運費總價填報爲502/7000/3。�D

保費


本欄目用於成交價格中不包含保險費的進口貨物或成交價格中含有保險費的出口貨物,應填報該份報關單所含全部貨物國際運輸的保險費用。可按保險費總價或保險費率兩種方式之一填報,同時注明保險費標記,並按海關規定的《貨幣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幣種代碼。
運保費合併計算的,運保費填報在運費欄目中。�D
保險費標記 “1”表示保險費率,“3”表示保險費總價。例如:
3
‰的保險費率填報爲0.3;�D
10000
港元保險費總價填報爲110/10000/3。�D

雜費


指成交價格以外的、應計入完稅價格或應從完稅價格中扣除的費用,如手續費、傭金、回扣等,可按雜費總價或雜費率兩種方式之一填報,同時注明雜費標記,並按海關規定的《貨幣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幣種代碼。
應計入完稅價格的雜費填報爲正值或正率,應從完稅價格中扣除的雜費填報爲負值或負率。
雜費標記“1”表示雜費率,“3”表示雜費總價。例如:�D
應計入完稅價格的1.5%的雜費率填報爲1.5;�D
應從完稅價格中扣除的1%的回扣率填報爲-1;�D
應計入完稅價格的500英鎊雜費總價填報爲303/500/3。

合同協定號


本欄目應填報進(出)口貨物合同(協定)的全部字頭和號碼。�D

件數


本欄目應填報有外包裝的進(出)口貨物的實際件數。特殊情況下填報要求如下:
1
�P艙單件數爲集裝箱(TEU)的,填報集裝箱個數;�D
2
�P艙單件數爲託盤的,填報託盤數。�D

本欄目不得填報爲零,裸裝貨物填報爲1。�D

包裝種類


本欄目應填報進(出)口貨物的實際外包裝種類,按海關規定的《包裝種類代碼標》選擇填報相應的包裝種類代碼。

毛重(公斤)


指貨物及其包裝材料的重量之和。 �D
本欄目填報進(出)口貨物實際毛重,計量單位爲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報爲

淨重(公斤)


指貨物的毛重減去外包裝材料後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實際重量。�D
本欄目填報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淨重,計量單位爲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報爲1。

集裝箱號


集裝箱號是在每個集裝箱箱體兩側標示的全球唯一的編號。�D
本欄目用於填報和列印集裝箱編號及數量。集裝箱數量四捨五入填報整數,非集裝箱貨物填報爲0。
例如:�D
TEXU3605231*1
(1)表示1個標準集裝箱;�D
TEXU3605231*2
(3)表示2個集裝箱,折合爲3個標準集裝箱,其中一個箱號爲TEXU3605231。
在多於一個集裝箱的情況下,其餘集裝箱編號列印在備註欄或隨附清單上。

隨附單據


指隨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一並向海關遞交的單證或文件。合同、發票、裝箱單、許可證等必備的隨附單證不在本欄目填報。
本欄目應按海關規定的《監管證件名稱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證件的代碼。

用途/生産廠家


進口貨物填報用途,應根據進口貨物的實際用途按海關規定的《用途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用途代碼,如“以産頂進”填報“13”。
生産廠家指出口貨物的境內生産企業。本欄目供必要時手工填寫。

標記嘜碼及備註


本欄目上部用於列印以下內容

1.
標記嘜碼中除圖形以外的文字、數位;�D
2.
受外商投資企業委託代理其進口投資設備、物品的外貿企業名稱;�D
3.
加工貿易結轉貨物及憑《征免稅證明》轉內銷貨物,其對應的備案號應填報在本欄目,即 “轉至(自)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手冊”。
4
.其他申報時必須說明的事項。
本欄目下部供填報隨附單據欄中監管證件的編號,具體填報要求爲:監管證件代碼+“:”+監管證件號碼。一份報關單多個監管證件的,連續填寫。一票貨物多個集裝箱的,在本欄目列印其餘的集裝箱號(最多160位元組,其餘集裝箱號手工抄寫)。

項號


本欄目分兩行填報及列印。�D
第一行列印報關單中的商品排列序號。�D
第二行專用於加工貿易等已備案的貨物,填報和列印該項貨物在《登記手冊》中的項號。�D
加工貿易合同項下進出口貨物,必須填報與《登記手冊》一致的商品項號,所填報項號用於核銷對應項號下的料件或成品數量。特殊情況下填報要求如下:

1.
深加工結轉貨物,分別按照《登記手冊》中的進口料件項號和出口成品項號填報。�D
2.
料件結轉貨物,出口報關單按照轉出《登記手冊》中進口料件的項號填報;進口報關單按照轉進《登記手冊》中進口料件的項號填報。�D
3.
料件複出貨物,出口報關單按照《登記手冊》中進口料件的項號填報。
4.
成品退運貨物,退運進境報關單和複運出境報關單按照《登記手冊》原出口成品的項號填報 。
5.
加工貿易料件轉內銷貨物(及按料件補辦進口手續的轉內銷成品)應填制進口報關單,本欄目填報《登記手冊》進口料件的項號。
6.
加工貿易成品憑《征免稅證明》轉爲享受減免稅進口貨物的,應先辦理進口報關手續。進口報關單本欄填報《征免稅證明》中的項號,出口報關單本欄目填報《登記手冊》原出口成品項號,進、出口報關單貨物數量應一致。

商品編號


指按海關規定的商品分類編碼規則確定的進(出)口貨物的商品編號。�D
加工貿易《登記手冊》中商品編號與實際商品編號不符的,應按實際商品編號填報

商品名稱、規格型號


本欄目分兩行填報及列印。�D
第一行列印進(出)口貨物規範的中文商品名稱,第二行列印規格型號,必要時可加注原文。
具體填報要求如下:�D

1.
商品名稱及規格型號應據實填報,並與所提供的商業發票相符;�D
2.
商品名稱應當規範,規格型號應當足夠詳細,以能滿足海關歸類、審價以及監管的要求爲准。禁止、限制進出口等實施特殊管制的商品,其名稱必須與交驗的批准證件上的商品名稱相符;�D
3.
加工貿易等已備案的貨物,本欄目填報錄入的內容必須與備案登記中同項號下貨物的名稱與規格型號一致。�D

原産國(地區)/最終目的國(地區)


原産國(地區)指進口貨物的生産、開採或加工製造國家(地區)。�D
最終目的國(地區)指已知的出口貨物的最終實際消費、使用或進一步加工製造國家(地區)。
本欄目應按海關規定的《國別(地區)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國家(地區)名稱或代碼。�D
加工貿易報關單特殊情況下填報要求如下:�D
1.
料件結轉貨物,出口報關單填報“中國”(代碼“142”),進口報關單填報原料件生產國;�D
2.
深加工結轉貨物,進出口報關單均填報“中國”(代碼“142”);�D
3.
料件複運出境貨物, 填報實際最終目的國;加工出口成品因故退運境內的,填報“中國”(代碼“142”),複運出境時填報實際最終目的國。

數量及單位


指進(出)口商品的實際數量及計量單位。�D
本欄目分三行填報及列印。�D
具體填報要求如下:�D
1.
進出口貨物必須按海關法定計量單位填報。法定第一計量單位及數量列印在本欄目第一行。�D
2.
凡海關列明第二計量單位的,必須報明該商品第二計量單位及數量,列印在本欄目第二行。無第二計量單位的,本欄目第二行爲空;�D
3.
成交計量單位與海關法定計量單位不一致時,還需填報成交計量單位及數量,列印在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欄下方(第三行)。成交計量單位與海關法定計量單位一致時,本欄目第三行爲空;�D

加工貿易等已備案的貨物,成交計量單位必須與備案登記中同項號下貨物的計量單位一致,不相同時必須修改備案或轉換一致後填報。 �D

單價


本欄目應填報同一項號下進(出)口貨物實際成交的商品單位價格。�D
無實際成交價格的,本欄目填報貨值。

總價


本欄目應填報同一項號下進(出)口貨物實際成交的商品總價。
無實際成交價格的,本欄目填報貨值。�D

幣制


指進(出)口貨物實際成交價格的幣種。�D
本欄目應根據實際成交情況按海關規定的《貨幣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貨幣名稱或代碼,如《貨幣代碼表》中無實際成交幣種,需轉換後填報。

征免


指海關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徵稅、減稅、免稅或特案處理的實際操作方式。
本欄目應按照海關核發的《征免稅證明》或有關政策規定,對報關單所列每項商品選擇填報海關規定的《征減免稅方式代碼表》中相應的征減免稅方式。
加工貿易報關單應根據《登記手冊》中備案的征免規定填報。 �D

稅費徵收情況


本欄目供海關批註進(出)口貨物稅費徵收及減免情況。

錄入員


本欄目用於預錄入和EDI報關單,列印錄入人員的姓名。�D

錄入單位


本欄目用於預錄入和EDI報關單,列印錄入單位名稱。

填制日期


指報關單的填制日期。預錄入和EDI報關單由電腦自動列印。
本欄目爲6位元數,順序爲年、月、日各2位。

申報單位


本欄目指報關單左下方用於填報申報單位元有關情況的總欄目。
申報單位元指對申報內容的真實性直接向海關負責的企業或單位。自理報關的,應填報進(出)口貨物的經營單位名稱及代碼;委託代理報關的,應填報經海關批准的專業或代理報關企業名稱及代碼。�D
本欄目還包括報關單位地址、郵編和電話等分專案,由申報單位的報關員填報。

海關審單批註欄


本欄目指供海關內部作業時簽注的總欄目,由海關關員手工填寫在預錄入報關單上。其中“放行”欄填寫海關對接受申報的進出口貨物作出放行決定的日期。